FTC与五州就约翰迪尔反垄断诉讼达成和解,要求其10年内向农民开放维修资源
FTC, States Secure Settlement with Deere & Company, Advancing Farmers’ Right to Repair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五州就针对约翰迪尔的反垄断诉讼达成和解,要求公司在FTC及原告州监督下,未来10年向农民和独立维修服务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维修资源。
和解要求约翰迪尔在10年内向农民及独立维修服务商提供与授权经销商相当的维修资源,涉及维修工具可用性与设备维修成本。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五个州在针对农用设备制造商 Deere & Company 的反垄断诉讼中达成了一项重要和解,确保农民能够享有自行维修 John Deere 拖拉机和农用设备的权利。
根据和解内容,在未来 10 年内,Deere 必须在 FTC 和原告州的监督下,向农民和独立维修服务提供商提供与其目前向 Deere 授权经销商提供的相同设备维修资源,包括适用的软件功能。
和解解决了 FTC 和各州对 Deere 提起的联合诉讼。诉讼指控 Deere 采用非法做法,限制农民和独立维修服务提供商维修 Deere 农用设备的能力。此次和解体现了委员会近期致力于降低美国人生活成本的又一举措,受益者包括农民以及购买农民所生产产品的下游消费者。
FTC 竞争局局长 Daniel Guarnera 表示:“今天达成的和解让农民能够像几代人以来那样维修自己的拖拉机和其他农用设备,而不必付费请 John Deere 授权经销商代劳。与 Deere 达成的和解将有助于降低美国农民的成本。FTC 将继续打击限制美国消费者维修权的反竞争行为。”
FTC 和各州于 2025 年 1 月提起的诉讼称,Deere 制造的维修软件工具是唯一能够对 Deere 设备进行所有电子维修的工具。然而,Deere 过去只向其授权经销商提供这类工具,迫使农民在许多必要维修中依赖授权经销商。诉状还指控,Deere 扣留这些维修功能,非法获得并维持了其在 Deere 农用设备维修服务市场的垄断力量。诉状进一步称,Deere 的做法导致农民遭遇维修延误并承担更高成本。
根据解决该诉讼的约定命令条款,Deere 必须:
- Make available to farmers and independent repair providers, on fair and reasonable terms, repair resources equivalent to those Deere now makes available to Deere dealers including:
- 读取、清除和重置电子故障代码;
- 对电子部件重新编程(包括将新安装的电子零件与设备“配对”);
- 在机器因排放相关问题关停后重新启动(通常称为“跛行模式”);以及
- 查看和搜索技术手册、故障排除方案(包括所谓的“产品改进计划”和“DTAC 解决方案”),以及其他有助于设备诊断、维护、维修或升级的指南和信息。
- 在 Deere 向其美国授权经销商网络中超过 50% 的经销商提供任何类似或合理必要的未来维修资源后,向农民和独立维修服务提供商提供这些资源;
- 指示其授权经销商宣传这些维修资源的可用性并支持其使用,且不得歧视或报复购买或使用此类资源、而非经销商维修服务的农民或独立维修服务提供商;以及
- 向公众、Deere 的农民和独立维修服务提供商客户及其授权经销商告知约定命令的内容,以及 Deere 维修资源的可用情况。
Deere 还将受到严格的报告和监督要求,以确保其遵守规定的命令。该命令期限为 10 年;如果 Deere 违反其条款,期限可能延长。
委员会以 2-0 投票通过拟议的规定命令。该命令已提交至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FTC 的共同原告——伊利诺伊州、亚利桑那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和威斯康星州——也加入了拟议命令。主席 Andrew N. Ferguson 发表了一份声明,委员 Mark R. Meador 也参与联署。
注意:规定命令经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批准并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 竞争与反垄断 · ftc.gov